韶山市在省委依法治省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上作典型发言
2022-10-10 17:32:3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梁春燕 | 点击量:852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梁春燕)近日,省委依法治省办在长沙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魏建锋出席会议并讲话。韶山市委书记曹伟宏作为唯一的县(市、区)代表,作了《以法治思想领航,用法治建设赋能,坚定不移推动基层治理纳入法治化轨道》的典型经验交流发言,得到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充分肯定。

近年来,韶山市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坚持法治韶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在基层治理创新上取得新成效,获评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市、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全省“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市等,入选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公众安全感测评连续多年位居全省前列,蝉联全国综治最高奖“长安杯”。
抓紧党的领导这个根本原则,持续推动法治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一是强化工作统筹。定期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报告,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13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研究相关议题25个,制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意见》等纲领性文件8个,协调解决法治建设重大问题11个,确保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二是强化工作督考。实行月通报、月调度、月讲评,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部门实绩的内容和干部任用的依据,工作出色的单位考核排名总体靠前,80多名法治战线上的干部得到提拔或进一步使用,党员干部的法治观念和能力显著提升。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模范作用。
一是带头学习法律。发挥市委常委会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第一议题重要内容,纳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必学内容和市委党校的必修课程,推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全覆盖,提高了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二是带头依法行政。建立决策专家智库,严格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审查等程序,探索人大代表票决民生实事、列席政府常务会议等机制,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不断提高。

抓好以人民为中心这个鲜明导向,不断增强群众法治意识。
一是推进全民普法。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搭建思政学堂、法治讲堂、培训课堂、法治广场、巡回法庭等平台,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高效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宪法和民法典宣传入户率100%,增强了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

二是引导全民用法。高标准打造全省首个村级智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成村村有律师、有辅警、有讲堂、有村规民约、有调解组织、有法律服务点的村级法治体系,壮大“和事佬”志愿队、“六会一队”、法律明白人等力量,结合“心连心走基层、面对面解难题”活动,化解信访积案45件,调解游客纠纷数百起,刑事治安案件每年降幅15%左右,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9%。

抓实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推动出台《湘潭市实施<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办法》,率先在旅游行业推出“七日无理由退货”“先行赔付”等特色制度,为破解景区管理和执法难题提供了法律依据。出台全省首部乡镇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文件《韶山市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实施办法》,梳理执法事项35项,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行政执法体系和运行机制。

二是完善执法机制。实施六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执法机构数量、队伍种类分别减少60%、65%,执法效能提升40%以上,解决了多头执法、多层执法等问题,提高了执法队伍战斗力和执行力;强化执法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提高了执法司法公信力。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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